第962章 王朝的最後一次成功改革(八)

第962章 王朝的最後一次成功改革(八)

轉了幾圈後,皇帝終於忍不住問道:“愛卿搞得青苗貸,效果如何?若在別處搞,行不行呢?”

劉鈺立刻把頭搖的跟撥浪鼓似的。

“回陛下,別處搞不了青苗貸。”

“搞青苗貸的前提,是加稅,丈量田畝,減輕小農負擔,以及有足夠的自耕百姓,要取消漕糧運米勞役,要保證募役法攤在一條鞭畝稅裡。”

“否則的話,青苗貸有什麼意義?貸多少,地租就加多少,這不過是給鄉紳送錢而已。”

“蘇南的青苗貸,臣只貸給家有十畝以上土地的農民。半耕半佃的,一律不貸。要麼賣地下南洋、要麼賣地去做工。貸給他們,等於白貸不提,毫無用處,反倒是錢都流進了租子裡。”

“此其一也。”

“其二,若還行畝稅極低的國課,負擔全在小農身上,怎麼貸?縣裡只說要加收攤派、役錢,這不是等於辦青苗貸的給縣裡送錢?”

“是先有了蘇南的畝稅一條鞭法改革、取消了運河漕米運糧勞役,然後纔有青苗貸。”

“至於臣於蘇北搞得青苗貸,不過是……不過是花錢買他們餘生的勞動時間而已。爲的還是下南洋,而不是助小農。臣也根本助不了。”

皇帝對劉鈺說的“一條鞭法加取消運河漕米運糧勞役”然後纔有青苗貸的先後順序,仔細理解了一番,不由自主地點點頭。

心想這話的意思,其實也就是說,蘇北新淮河區,是可以搞的。

既然要在蘇北新淮地區搞一起大案,搞完之後,肯定也要配上成套的新法。包括畝稅一條鞭等。

只是,土地不準買賣是不可能的。

就算定下來土地不準買賣,農戶也一樣弄出來“田皮”、“田骨”,反倒更加麻煩。

既是土地能夠買賣,那麼朝廷若是放貸,收不回來,就得走收地這一步。收百姓的地,最是艱難,也最容易出大亂。

可朝廷既想嘗試加強集權,就必須改變過去只統不治的手段,要把統治深入下去,就不得不承擔鄉紳所承擔的諸多作用。

而且總也得考慮一下成本,萬一賠的太多,朝廷根本無能到連在一州兩縣搞青苗貸的能力都沒有呢?

思索之後,皇帝又問道:“如愛卿所言,假設一處行了一條鞭法、又以有地的自耕小農爲多,那麼這青苗貸就是可以用的,是嗎?只是,若農戶無錢呢?”

劉鈺淡定無比,語氣毫無惻隱。

“若無錢還,則收抵押的土地,強制執行。青苗貸辦貸者,亦有類似秦時以吏爲師的責任,宣講清楚。”

“收地之後,朝廷公開出賣。”

“失地百姓,或去蘇南等地做工,或下南洋去種植園。”

“若真有這等地方,這等制度,臣敢保證容納的過來,不會有什麼流民之變。”

“其一,百姓均有自田,又減輕負擔,縱有災禍,也非是一下子就全一無所有爲流民的。”

“譬如那洪澤湖,一下子潰堤,蘇南蘇北皆爲魚鱉;但若開掘入海口,涓涓細流,則無大礙。”

“如今對外貿易發展,工商業每年都需新人手。但要是如之前阜寧水災那般,一下子涌入二三十萬,肯定容納不了,必有民變。”

“而若百姓皆有田產,今年破產兩千、明年家破八百,這就好說了,足以容納的過來。”

“青苗貸,反過來又可以減緩這種破產的速度,使得百姓以涓涓細流的方式,慢慢去做工商事。”

皇帝略微愕然,半晌道:“愛卿之意,即便現在天下均田,愛卿也絕不支持井田,而是允許買賣兼併?只是均田之後,搶在兼併之前,使得工商業能夠容納每年兼併失地的百姓而已?”

劉鈺叩首道:“陛下,臣不是不支持井田。而是,朝廷是否有足夠的能力,控制井田農民,每年入城做工的人,恰好是城鎮工商之所需?若無此能力,井田何益?工商不興,人口滋生,地不加增,早晚會有流民。”

“是以,臣對北儒一派井田之說,自來嗤之以鼻。把手段作爲目的,他們根本不知道下一步往哪走。”

“假若可以均田,配之以青苗貸、加稅減負,減緩兼併之速度。而外可得南洋、印度、波斯、歐美之市場,發展工商,配之以南洋、印度之稻米,或有可爲。”

“抑兼併之說,歷朝也就說說而已,如何真能做到抑兼併?王莽倒是真正想要抑兼併,治標治本,但結果天下大亂。”

“既以歷朝治國之本事看來,都無法做到抑兼併,那就只能順勢爲之。以青苗貸減緩兼併,卻不抑制,而使工商業吸納失地之百姓。即便吸納不了,尚且還有南洋種植園一途。”

“宋之青苗貸,爲的是民不加稅而國用足。本朝若在一些地方行青苗貸,則是爲了延緩兼併。臣在蘇南搞青苗貸,則是爲了提高地價,防止商賈買地而不投工商。雖都是青苗貸,可各處目的不同,不當一概而論。”

皇帝試着理解了一下劉鈺的邏輯,對劉鈺的想法,只能說既不全贊同,也不全反對。

南洋米、印度米,確實不少。

而若得南洋、印度、波斯、阿非利卡等地的市場,百萬人事工商爲業,也未嘗不可。

更多的,可能容納不了。

但皇帝想問的,本就是距離蘇南很近很近的黃河以南的蘇北,只隔着一個南通州。

更遠的地方,既沒有這等均田的機會,也不可能自己跑幾千裡來蘇南從業工商。

聽起來好像確實沒問題,但皇帝總覺得好像哪裡不太對。

不過劉鈺這麼說,也證明兩個人都是揣着明白裝糊塗。

皇帝不說他說的是蘇北,劉鈺也不說他知道皇帝說的是蘇北,但句句都和蘇南工商業聯繫在一起,這就是禿頭上的蝨子了——如果皇帝說的是陝西,那真是八竿子打不着。

“那麼,愛卿覺得,若行青苗貸之法,朝廷會賠錢嗎?”

這一點,劉鈺堅定地搖了搖頭。

“陛下,若有一地,先均田,後行青苗法,哪怕青苗貸年年賠錢,其實也是賺的。”

“陛下當知,若用紙鈔,可以多發!”

“只要百姓藉助青苗貸,都認紙鈔,其實每年多發的紙鈔,也足夠賺回來了。看似青苗法賠錢,但印點錢就印回來了。”

這個想法更讓皇帝錯愕,蒙元前明的紙鈔寶鈔,已經爆過雷了,現在劉鈺居然敢這麼想?

可在這種事上,皇帝又信任劉鈺。

“哦?愛卿就不怕紙鈔如前朝寶鈔?”

劉鈺笑道:“陛下勿憂。若某地均田,而又不限買賣……臣斗膽試爲陛下言之:一戶小農,若有耕牛,所能耕者,當有百畝。即便某地均田,一戶小農能均百畝嗎?”

皇帝淡淡一笑,知道這是個根本不用回答的問題。

大順有多少地、有多少人,他心裡多少還是有數的。

百畝?差遠了。

劉鈺又道:“那麼,若爲小農,地不足百畝,陛下亦知天朝百姓對土地之熱愛,豈能不存錢以爲置地?”

“存錢置地,錢便不可亂用。”

“他們的錢從哪裡來?從賣糧食上來。”

“朝廷發的紙鈔,可以換成他們的糧食。只要他們還想存錢買地,那麼他們就會不斷賣東西、賣更多的東西,來換錢;反過來說,錢,就能買到糧食、買到東西。”

“便超發紙鈔,這些渴望買地的百姓,也會如同一個水池,把這些錢鈔蓄入水池當中。”

“此爲其一。”

“其二,若行青苗法,百姓若缺錢,必來借青苗貸。所以,若最終破產,收回他們土地的,依舊是朝廷。”

“百姓想買地,兼併的地又在朝廷手裡。而這些地,又可以用紙鈔來買。”

“朝廷公開拍賣這些土地給百姓,百姓再把紙鈔花出來給朝廷。朝廷取走一部分印花稅,回收的錢又繼續流入青苗貸。”

“而買土地、納稅,都可以用紙鈔,百姓更加認可紙鈔——如果紙鈔連地都能買,那麼還有什麼買不到呢?”

“如此,以均田百姓意圖購地的心態,使得他們做紙鈔的蓄水池;又靠青苗貸壟斷土地買賣,回收印花稅的同時,又讓百姓知曉紙鈔能買地,更加信賴紙鈔。”

“加上超發的數量不多,就算青苗貸賠了,超發一點也就回來了,怎麼能賠錢呢?”

“朝廷想要讓百姓認紙鈔,一個就是朝廷要先認,如前朝一般,朝廷自己收稅都不認,又怎麼可能讓百姓認呢?”

“再一個,便是讓百姓確定,紙鈔能買到東西。而且,最好是朝廷手裡的東西。朝廷手裡啥也沒有,百姓能認嗎?配上青苗貸,朝廷手裡會有土地、鹽、稅收、貸款,百姓又爲什麼不認呢?”

“關鍵還是青苗貸控制了土地流向朝廷手裡,只要百姓確定能買地,那麼,他們就需要紙鈔。”

“他們要紙鈔,就要賣糧食——然而實際上,讓百姓相信紙鈔能用的,正是百姓自己。是他們賣糧食存紙鈔準備買地的行爲,使得紙鈔成爲了鈔而不是紙。”

“所以,青苗貸一定要配合均田,再配合用地做抵押,最終配以紙鈔。”

皇帝倒是沒想到均田、紙鈔、青苗法、一條鞭稅改這些東西都是有聯繫的。但仔細想了想劉鈺的話,覺得又好像確實是那麼回事。

紙鈔是可以超發的,只要有手段,就能一邊超發,一邊讓紙鈔穩定。

劉鈺所說的青苗貸,顯然不只是紙鈔,還包括“鹽”、“種子”、“農具”、“渡荒糧”,或者說,讓百姓確認紙鈔能買到這些東西。最後就是青苗貸要債時候的土地了。

如果紙鈔連這些東西都能買,那麼百姓就會認可紙鈔,紙鈔就可以適當多發。同樣的,因爲鉅額的出口順差的白銀,保證紙鈔能夠有一定的兌付能力即可,加上均田百姓的蓄水沉澱、他們準備買地囤錢而賣商品來保證幣值,超發絕無問題。

既是這樣,青苗貸賠錢是不可能賠錢的,而且還有這等諸多好處,似乎確實可以試行。

況且,還有蘇南工商業和下南洋兜底,流民也不會成爲大問題。

這裡關鍵的“大量小吏”問題,對大順來說,又恰恰不是問題。甚至劉鈺都默認根本不存在這個問題。

甚至正是爲皇帝解決了個難題——一大堆識字且有學問的人沒事做、不能當官,不能科舉,這不是嫌自己死的慢,自己挖坑埋自己嗎?雖然一流人才都去了海軍炮兵商貿科學院,可新學裡的二流人才也夠嚇人的了。

皇帝思索中,劉鈺又補了一句。

“陛下,即便說,百姓還不起了,那麼,自會有人做這等生意。”

“商賈覺得有利可圖,自會替百姓出了這筆錢,然後把百姓做包身工,送入工場做工還債便是。”

“若能均田,做工要價變高,自然也就有利可圖。替百姓還了債,送去工場幹到還完錢,給多少工錢,那還不是任人拿捏?”

“如果朝廷非要考慮賠錢還是不賠錢的話,臣也就只能這麼說了,絕不賠錢。”

“但如果朝廷考慮的,不只是賠錢與否,而是江山社稷,那麼這個問題就另有說法,便不應以賠還是賺做考量。”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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