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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奶奶熄了蠟燭,坐在椅子上,看着黑魆魆的外面,細細琢磨。
其實,這位翠絲,是個巫婆,已經三百多歲了。這個用美食堆砌修造的房子,專爲引誘在森林裡迷路的孩子。翠絲視力不好,但她的嗅覺像獵豹一樣靈敏,老遠就能嗅到人味兒。
黃昏時,漢青和鹿呦剛走近這房子時,她很遠就聞見了他們。
翠絲笑眯眯地下定決心:我要牢牢地抓住他們,把這兩個小傢伙關進外面的馬廄,把他們養得白白胖胖,然後送給森林更深處的碧璽女巫王。
每送給碧璽女巫王一個白白胖胖的孩子(無論男女,她只喜歡白白胖胖的孩子),就能換回一粒珍貴的藥丸。那透明的靈氣氤氳的藥丸,猶如碧玉,動人心魄。每吃一粒,翠絲就能年輕三十歲。
碧璽女巫王,法力無邊,童心盎然,她會巧施妙手,將這些各處女巫們送來的孩子們,變成各種各樣模樣奇葩又奇怪的小動物。她那“動物園”裡,有幾百個這地表絕無僅有的可愛小動物們。無一例外,他們都是由迷路的、被別的女巫養得白白胖胖的小孩子們變的。
第二天,汗青和鹿呦一醒來,就發現每人身上一根結結實實不鏽鋼鏈子。他們被鎖住了手腳。
鏈子不粗,卻是實實在在的鏈子,一動叮噹作響,既不是麻花,也不是桃酥。
鹿呦第一個醒來,她發現了異常,趕緊搖醒了哥哥。
“這是怎麼回事兒,快放開我們!”汗青跳了起來,大聲喊着。
“兩個小乖乖,安靜些。沒事兒,你們的爸媽還沒來。” 翠絲奶奶從屋外走了進來,腳步輕快,一點都沒有昨晚那樣的顫顫巍巍。
“奶奶,放開我們吧。”鹿呦說。
“瞧瞧,還是小女孩更懂禮貌。”翠絲笑眯眯地說, “林密谷深,我呀,怕你們兩個小傢伙又出去亂跑,萬一有什麼閃失,是在讓人於心不忍。我思來想去,只能用這法子這樣才能挽留住你們,莫怪我。人生在世,穩妥安全最重要啊。再說,人找人呀累死人。你們兩個,四條小腿滿世界亂跑,你們爸媽肯定不樂意,所以,先就安安心心在奶奶這兒待着,我這裡,有吃、有喝、有地方睡,好好等你們爸媽來。這樣大家都省心。”
“我們樂意在這兒等,可是,你得先放開我們。”汗青說。老太太沒理他。
“奶奶,我想撒尿。”鹿呦說。
“乖,拎着鏈子去,就當它是個裝飾品。你們知道,洗手間就在屋後。”
“奶奶,不解開它,我們連走路都不方便呀。”
“乖乖,試試看才知道,剛開始時,的確會有些不習慣,但很快就會適應。先前有些孩子,還能帶着這亮晶晶的漂亮鏈子跳舞呢……”
“啊——”
吃得喝的,二十四小時都有。儘管看起來影影綽綽,但是,每當看到兄妹倆貪饞的吃相,翠絲總是滿心歡喜。
每隔幾天,翠絲都要拿出一個用由大到小的金屬圈連在一起做成的小工具,來測量汗青和鹿呦的手指粗細。等他們的大拇指,能滿滿當當塞進最大的那個金屬圈,她就可以帶着這兩個天天嘁嘁喳喳個不休的小東西去見碧璽女巫王了。
他們嘴巴里的爸媽,一直沒有出現。翠絲也就心安理得地一直飼養着兄妹倆。
天天都好吃好喝,他們睡得也還不錯。四個星期裡,兄妹倆也就逃跑了四次(不跑才奇怪呢),但都被睡覺警醒的翠絲及時發現並且追回來了。
她只憑嗅覺,就輕而易舉地找到了他們,絮絮叨叨的將他們一次次帶了回來。
她不會打他們,碧璽女巫王只喜歡身體沒有傷痕的孩子,哪怕是消弭於無形的舊傷痕,細緻、機敏無比的女王也能發現。“你們知道嗎,如果孩子受過虐待,他們變作小動物,模樣和性情也就沒那麼可愛了。”女王再三這樣叮囑過。她“孩子變動物”的魔法實驗也證明了這一點。
四個星期過去了,可是漢青和鹿呦都還是很瘦,沒怎麼長胖。兩人的手指,一直都細伶伶的,簡直急死個人。翠絲幾乎要失去耐心了,難道這是兩隻永遠都喂不胖的瘦猴子?她只想養小豬,小羊、小牛也湊合。
原來,汗青隨身攜帶着一隻鋒利的小刀,心靈手巧的他,發現馬廄角落裡有一堆沒用的橡木,仿照自己的妹妹手的大小,他削了兩隻小手,惟妙惟肖,手指關節甚至還能活動。
那兩隻小手,他們就藏在懷裡。每當翠絲走進馬廄,來測量他們手指粗細時,汗青和鹿呦,就將這隻暖暖的小手伸給她。翠絲的眼神很差,看什麼都影影綽綽,摸索着測量完,總是會滿腹狐疑又無比懊惱地嘆息一聲,氣鼓鼓地離去。
又四個星期過去了,汗青又削了兩隻小手。這次這兩隻,稍微胖了一些。
“看來,那些美味終於起作用了。” 翠絲測完手指,站起來,滿意地點點頭:“加油,寶貝,如果在長快些,你們很快就能從這裡出去了。”
“奶奶,出去哪裡?”鹿呦問。
“一個很有趣的地方,到時你們就知道了。”
“我們一起出去嗎?”汗青問。
“如果每一頓,你妹妹都盡她最大的努力,好好吃東西,甚至吃得比你還多,嗯——那你們就有可能一起出去哦。”翠絲笑眯眯地說,“只要大拇指和最大的那個圈一樣粗時,就可以出去了。即便不能一起出去,遲早你們都會再團聚。我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