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爲高興,邊拔草林芸希一邊給方安和和方妙講這東西的好處,“這枸杞全身可都是寶貝,春天的時候採的枸杞葉,性苦甘涼,可以入藥,夏天採集的花和冬天採集的根都是中藥材,秋天採子,就是枸杞子,可以食用也可以藥用,你說這東西好不好?”
林芸希前世的時候愛看書,因爲專業的關係,對中藥材也涉獵一些,枸杞這種已經普及的東西更是熟的不能再熟。
“三嫂!這東西真有你說的那麼好?那葉子和根竟然也是藥材,天啊,我還以爲是野蒺藜,差點給拔了,還好,還好……”方妙後怕的拍拍胸口,這個東西讓前襟沾了不少泥土。
聽了凌菲的科普,方安和也一改剛纔那隨意拔草的動作,更加小心翼翼,那眼神虔誠的就像抱着小兔子時候,眼睛亮晶晶的,特別的專注。
用袖子抹抹額頭上的汗,凌菲笑的眉眼彎彎,“當然是真的,等到這果子熟了,咱們就摘下來一起去縣城。”枸杞的成熟期比較長,從七月份到十月份陸續成熟,需要分別採幾次才能將所有果實收起來,自家地裡的枸杞是新樹,估計收的比較少,再過一個月左右就能摘了,到時候領着方妙和方安和去趟縣城,家裡填點東西然後再給她倆做身衣服。
“真的嗎?我倆也去縣城?”方妙高興的差點跳起來,她已經好久沒去過縣城了,上次去還是三哥帶着去的,那是一年多前的事了呢,不過,不知道三哥現在怎麼樣了,想到三哥,方妙剛纔的熱情突然就熄滅了。
“怎麼了?”見方妙上一妙還笑的春花燦爛,下一秒就哭喪着臉,林芸希奇怪的問道。
拔草的動作一下子停住,方妙蹂躪了半天手裡的草葉子,低頭小聲道:“三嫂,我想我三哥了,也不知道他現在過的怎麼樣,他在我心裡是最厲害的人,但是……”說着,方妙的眼眶有些泛紅,使勁抽了抽鼻子。
聽她提到方歲寒,凌菲也愣住了,腦海裡一下子就映出
那個晚上糾纏在一起的場景,壓在上面沉重而又火熱的身體,還有那個算不上親吻的吻,想到那個男人對自己堅定的說他一定會活着回來,不知道爲什麼,手不受控制的細細抖起來。
那些回憶清晰的就像昨天發生的一樣,伴隨着那些回憶的是那種鈍鈍的痛,那種痛好像好像在方歲寒離開的時候就開始在心裡紮根,時時從來沒有停止過,不過一直原來自己都選擇了忽視。
搬到新家的那一晚上,她夢到了方歲寒,那個男人依舊是那副兇狠的模樣,但眼裡的溫柔好像是在安慰自己,迷茫以及憤怒在他如水的眼神慢慢淡去,最起碼這個男人他是支持自己的。
“嫂子、嫂子,你怎麼哭了……”一邊的方妙久久沒聽到她說話,一擡頭就看到她三嫂呆呆的,兩頰掛着兩串晶瑩的眼淚,雖然沒有發出聲音,那表情讓人看着心裡堵的厲害。
“唉?我哭了?”回過神來的林芸希慌亂的去擦臉,因爲太着急,忘記了手裡都是泥,結果抹了兩三下,臉上多了好幾道黑色的印記。
“別動了,我給你擦!”看她越擦臉越髒,方妙趕緊過來幫忙,但是她袖子和手掌也沒有一塊是乾淨的,只能用手背給蹭幾下,泥是掉了不少,但是臉上卻變得黑一道白一道的,看着十分滑稽。
“哈哈,三嫂,你現在看上去真像一隻大花貓!”知道自己剛纔提到三哥觸及到了三嫂的傷心事,方妙趕緊轉移話題,指着林芸希的臉笑個不停,還喊方安和一起過來看。
方安和是個老實孩子,一看三嫂臉都花了,一點都沒有圍觀的意思,一直喊方妙找帕子給擦擦,只有三個人的山頭立刻變得雞飛狗跳的熱鬧起來。
“這是誰家的地?”從山上走下來兩個人聽到山頭上的喧鬧聲停下了下山的腳步,一個穿着紫色袍子的年輕人問道。
“回少爺,這個山頭因爲碎石頭比較多,鮮少有人在這種地,我想想,應該只有方家在這有地,
不過這塊地已經荒廢了好多年了。”隨行的五十開外的一個老者躬身回道。
“哦。”問話的年輕人一聽那山不適合種地就一副興趣缺缺的樣子,提提袍子的下襬,嫌棄的盯着上面濺上去的幾個泥點子,“真不知道上山有什麼好玩的,到處都是泥,弄的鞋和衣服都髒的要命,鞋底到底沾了多少泥,走路都費勁!”
老者點頭不語,心裡長嘆了一口氣,明明是少爺說趁剛下完雨踏青的,結果剛走不遠就踩了幾個水坑,弄的鞋裡全是水,發了頓火走到一半就回來了,這能怪的了什麼,不過在少爺發火的時候,絕對不能多說話,否則這氣肯定會灑在自己頭上。
半跪着替少爺用小樹枝將鞋底的泥都刮乾淨,老者勸道:“少爺,這也快到晌午了,再也不會去老爺和夫人就要擔心了,咱們先下山吧。”
用了兩塊手帕才把臉擦乾淨,不過那種又幹又繃的感覺真是難收,眼見着日頭轉到正中,三人收拾收拾準備回家吃飯。
抱着草剛下來坡就看到小道上站着兩個男人,因爲不像是村裡人,林芸希就不由得多看了幾眼,看穿戴和舉止應該是一主一僕,不知道怎麼跑到山上來了,雖然一個胖的走路都費勁,另一個年紀挺大不像什麼壞人,但這荒郊野嶺的遇到陌生人,秉承着小心無大過的原則,林芸希還是低聲喊方妙和安和快點走。
她一說話,本來還低聲喋喋不休的少爺被聲音吸引着擡起頭看過去,只一眼,就立刻呆愣在原地,眼睛直直的盯着林芸希的臉,美人,美人啊,真正的美人。
白皙的好像吹彈可破玉脂的皮膚,兩道娥眉淡若青煙,彷彿含着春水一般的眼睛,俏生生挺立的鼻子和那殷紅小巧的嘴脣,比畫中的仙子還要美幾分,雖然穿着粗陋的衣裳,但一點都沒有損失這人一點美貌。
見到這陌生的女子,周瀚元感覺自己之前在醉鄉樓看到的那些頭牌個個都成了庸脂俗粉,都不配給這女子提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