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姆拉斯手一舉,慢慢地走過去。
在這棵被雷擊過的樹下,有不少枯枝敗葉,也有被新鮮打斷打落的枝葉,水淋淋地泛着光。
小樹林裡的樹的種類很多,這些人一棵也不認識。
他們現在只看着地面,因爲這些樹還沒有大到可以把人藏在上面。
而就在那棵被雷擊過的樹下面,有一些草被壓過的痕跡,很明顯。
看不出人形,但面積不像是一個人的。
在雨後,很多現場的痕跡都會被破壞掉,但如果心裡知道這兒可能發生了什麼事,那麼順着線摸出幾種接近真相的可能是有的。
在阿姆拉斯的腦子裡,昨天這兒至少是兩個人。
一個是那個暈倒,後來又醒過來的亞裔,非常可能就是現在在醫院裡的那個人。另一個人是瑪法德。
或許還有第三個,第四個......
但也可能只有兩個。
那意外發生的很突然,這讓阿姆拉斯感覺有些奇怪,如果是肉搏,他不覺得瑪法德會輸給那個黃種人,他肯定帶着刀子的。
就算是對方會功夫,也不可能一下就打倒瑪法德這樣的壯漢。
偷襲的可能性很大。
也許有第三個人......
那條杜賓在這樹下轉了幾個圈,又開始撒尿,它好像要把尿散佈到整個樹林,雨後,之前很多動物留下的氣味都淡了,這是它的本能。
已經完全不管那條狗了,站在樹下,阿姆拉斯指着地面上那片壓痕:“我可以看到這裡有人倒過的壓痕!看看吧!這就是眼力!”
邊上的小弟們也紛紛點頭。
“那麼瑪法德去哪了呢?”有人問道,“他不可能憑空消失。這裡也沒有血啊!”
沒有血,沒有一點血。
阿姆拉斯也意識到了這一點,這不正常。就算是下雨,在這樣的樹林裡也不可能把血衝得乾乾淨淨。
他知道人血噴出來是什麼樣子,槍和刀,棍,那擊打出的體液是不一樣的飛行路徑,但無論哪種,都得落地。
地上沒有,阿姆拉斯翻了幾片葉子,拿起來聞了聞,也就是樹葉的氣味。
他站起來:“腳印,會給我們指出方向,這就像是我們祖先在草原上追蹤獵物一樣,看着腳印指向哪,我們就朝那裡去!因爲它們不會飛!”
說這句話時,阿姆拉斯本來是想裝逼,但他走了幾步臉色就開始真正嚴肅起來,一直走到了洛河邊上。
確實是有腳印,河岸邊的草是越來越少的,走過的地方,草被踩進泥裡。
到了河岸,這裡草皮已經消失,泥上兩個腳印簡直連瞎子都看得到。
低級混混的生存優勢就是皮實耐草,他們通過無數次做惡被抓被放的經驗成長,反正現在監獄這玩意也都是私營的,其實還真沒那麼可怕,只要找到組織,在哪都可以過得下去,就是有點費錢,也不像外頭那麼舒心。
所以,如果能不被逮到,還是別被逮到的好。
但現在是網絡時代,科技也越來越發達,到處有監控,還有那種光憑着一點DNA就可以定罪的PCR技術,混混們也得與時俱進了。
得益於資訊的發達,高級混混們爲了生存長久,也會看一些探案節目,阿姆拉斯更是善於學習。
這幾年他訂閱了不少關於刑偵方面的雜誌,他還看探索頻道,看法醫題材的電視劇,懂得最簡單的現場痕跡追蹤和收集的方法。
阿姆拉斯蹲了下來,仔細看着這兩個凹坑,確實是腳印,被大雨打過之後的腳印就是這樣的。
腳印很大,被雨衝得稀爛,但確實是人的腳印。
阿姆拉斯的水平不足以分辨出站在這裡的人的身高和體重,他站在邊上,然後後退一步,看看自己留下的足跡。
“怎麼樣老大?你看出什麼了?”
“一個人,一個人站在這裡。”阿姆拉斯回想着瑪法德的樣子,那是個身高六英尺,體重一百八十磅的棒小夥。
瑪法德站在這裡被悶棍打進河裡?
那爲什麼沒有第二雙腳印?
他自己的體重是二百磅,身高是六英尺五吋。
自己的足跡比那更淺,也許瑪法德是被扛到這裡的,然後被丟進河裡。
阿姆拉斯回憶着昨天的情景,開始是瑪法德打電話說找到一個黃皮豬,問匹配的事,說地址,再接着突然說那人醒過來了,然後突然之間形勢逆轉。
阿姆拉斯舔舔嘴,這個關鍵點他沒弄明白,前面樹下沒發現血跡,也沒發現明顯打鬥的痕跡,也許瑪法德是被偷襲的,再結實的腦袋也經不起一記悶棍。
做什麼事都要專注,至少應該拿刀子抵着對方吧!
也許是因爲一手要打電話,大意了!
瑪法德無助地倒下,自己在電話那頭怒吼,對方讓自己閉嘴,然後又說了一句威脅的話,掛斷了手機。
手機應該還在那人手裡。
阿姆拉斯心裡有一絲淡淡的自豪感,發現了真相。
一個小弟拿着袋子,一個小弟牽着狗,後面一羣黑大漢,一起看着濁浪滔滔的洛河水,昨天的暴雨帶來水位上漲,水中還有各種雜物,枯枝,一路向着大海而去。
“恐怕瑪法德已經到大海里了!”阿姆拉斯感慨地說道。
“那我們現在要去找麼?”有人問道。
阿姆拉斯橫了他一眼:“怎麼找?找到又怎麼樣?”
一羣人聳聳肩,有些茫然,但說的也是,這玩意有什麼好找的,肯定是死了,找到反而不好處理,就交給大海吧!
“要不要通知他的家人?”有人問道。
“不用。”阿姆拉斯搖搖頭。
“可我剛纔去取他東西的時候,他母親還問我他在哪。”
“你怎麼說的?”阿姆拉斯隨口問道。
“我說我們正在找。”那人接着說道。
阿姆拉斯點點頭:“那她應該明白這是什麼意思。”
“那我們現在....”
“兄弟們,我們有事做了!我們不能讓我們的兄弟受到傷害不得到懲罰!”阿姆拉斯低聲道。
哈桑有些僵直地看看阿姆拉斯:“真是那小子乾的?我們去幹掉他吧!”
阿姆拉斯點點頭:“大概是了,肯定與他有關,現在我們先回去!哈桑,你和小拉斯去接一下丹斯,按着規矩,他差不多可以出來了。”
哈桑點點頭。
一羣人走出樹林,兇相畢露地看着四周的路人。所有經過這裡的人都紛紛低頭而過。
阿姆拉斯滿意地笑了笑,要的就是這個FEEL。
哈桑和小拉斯上了另一部車,他們要去丹斯被扣留的警所。拉開車門,上車,甩下兩道白煙,轟然而去。
通常沒有問題扣留時間是不能超過二十四小時,丹斯其實是今天凌晨被弄進去的,到現在才過半天。
但據阿姆拉斯判斷,最多也就是問個話。
因爲丹斯沒帶傢伙,也應該不會傻到去打條子,早上的時候已經有人傳過話來了,他就是在醫院疑似鬧事。
金威幫的律師已經過去告訴他應該怎麼說話,就說是對聯邦的醫保制度不滿,所以最多就是提審一下,除非丹斯傻到在裡面還打人傷人,不然現在就應該出來喝下午茶。
“把那傻狗還掉,告訴小提姆,花點錢送它去培訓一下,像個十足的廢物!”阿姆拉斯吼道。
“那這個......”一個小弟提着袋子問道,那裡面是瑪法德的衣物。
“丟了吧!你難道還想着幫他洗麼?”阿姆拉斯沒好氣地說道。
啪!袋子被隨手摜在樹林裡,沒人在意那個。
“走吧!”
哈桑的車子遠去,阿姆拉斯帶着一羣小弟上車。
呯呯呯關車門的聲音連續響起,其他的混混也紛紛上車。
“我們現在去醫院?”開車的小弟問道。
阿姆拉斯搖搖頭,白天這事不能做,那樣的影響太壞。
“晚上,你們去兩個人,把那傢伙綁出來,我要讓他嚐嚐我的厲害!做得乾淨點。”
“哈桑說跟他在一起有個女的,也是個亞裔,要不要一起?”
“當然要!女的可以弄來爽爽再處理掉!”阿姆拉斯咧開嘴獰笑。
瑪法德死了,一個普通的小弟而已,死人不會說話,這樣他就不會對金威幫造成更多傷害,但做這件事的人,需要付出代價。
“嘿嘿,聽說她們很嫩!”
“嘿嘿,看,我有大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