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夢龍這個自己給自己起名字的男人,在衆多佳人的幫助下重新找回自我、崛起的故事。本書爭取寫出的效果:男主不中二;女主不花癡;配角、反派不傻缺;全程爭取不虐,盡力,盡力!
如果李夢龍手裡有把槍的話,那現場最終能活下來的估計也就只有允兒和徐賢了呢。
對面這幫人還有什麼活着的必要嗎?身在職場中,連討好老闆的能力都不具備,這種人就活該被社會所淘汰呢。
也就是李夢龍沒有開除他們的權利,否則現場就直接發錢把這幫人給趕出去了,他是真的氣啊。
但生氣的同時卻又沒有什麼應對的辦法,最爲直接的手段就是衝上去同這幫人肉搏了。
只是一個兩個的也就罷了,李夢龍哪怕是再強壯,也不可能同時打上大幾十人的,他還沒有活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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