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夫沒在一回春,夥計認識金珠也沒攔着,任由她進了後堂,來到小賊養傷的小屋。
一股子怪味在小屋裡瀰漫,只往裡走了一步,金珠就退了出來。
“冬梅,你進去看看,小賊是否已經脫離了危險?”
“是,二小姐。”
不過三天的時間,只要能脫離危險就說明文大夫的藥有效,如何檢查金珠也只是知道個大概,還沒冬梅懂的多。
冬梅進去一會就出來,滿臉的笑容,“回二小姐,那個小賊真沒事了。”
“以你看,他的傷勢真能好?”金珠道。
“能。”冬梅點點頭,她雖然不是大夫,但習武的人對藥理多少懂一些,尤其是外傷,甚至比一般的大夫還厲害。
她仔細查看過小賊的傷勢,若是換成一般的大夫,小賊的性命堪憂,但看他現在呼吸平穩,脈搏穩健就知道,他已經沒事了。
“這個文大夫還真是有本事。走吧,我們先回去,等小賊的傷好了再說。”
金珠轉身就走,知道文大夫的醫術沒有騙人,她心裡的石頭算是落了地,這幾天成樂已經找好了人,正跟着李響學制爆竹的手藝,小賊性命無礙,纔不會影響這件事。
“二小姐,你來了,怎麼剛來就走,不多坐一會?”剛出門就碰見文大夫,文大夫瞧見金珠,一臉的驚喜。
“不了,等那個小賊的傷勢好了差不多。你跟成樂來找我,我有事跟你商量。”金珠笑道。
“二小姐已經看過那個小賊?”文大夫一愣,立刻笑了起來,“好好。那敢情好,我說那傷能治就一定能治,呵呵。”
“嗯,你進去吧,我們走了。”金珠朝文大夫揮揮手,帶着冬梅和姚媚兒轉要走。
“二小姐,先等等。”冬梅突然出聲。
“嗯?”金珠不解的轉頭。
“文大夫,你剛纔是不是去找藥了?”冬梅轉頭問文大夫,眼睛盯着他手中的一個布袋,秀氣的鼻子輕輕動了動。
“是啊。冬梅姑娘也懂藥?”文大夫恨不得能多和金珠的人接觸。聽見冬梅問話。忙將手中的布袋打開。
“什麼味,好奇怪?”金珠又聞見小屋中的那一股怪味,原以爲是小屋裡不乾淨。沒想到是文大夫布袋中的味道,她捏着鼻子好奇的湊了過去。
惡!
滿滿一布袋子的蟲,爬在一些樹葉青草之間,正在布袋中不停的蠕動,那股子怪味,正是從這些蟲身上散發出來。
“文大夫,你就是用這些蟲治傷?”中醫本就用樹根草蟲石入藥,只是一般都是處理過,金珠從沒見過如此鮮活,還散發着怪味的蟲子。有些反胃。
“是啊,二小姐,你別看這些蟲子噁心難聞,正是用了它們,那個小賊身上的傷才能好那麼快,這些蟲子還不好找,我費了很大的勁才弄了這麼一點。”
文大夫見金珠噁心,忙將布袋收了起來,詳細說了這種蟲子的用途。
原來,他平時治傷用的也是曬乾後的蟲子,只是小賊的傷勢嚴重,那些平常用的藥就有些不足,必須要用鮮活的蟲子配藥,這才讓小賊的傷勢好了那麼快。
“哦,我還以爲你平時也這樣用藥,怪噁心又麻煩還不方便,你幹嘛不自己養蟲子呢?”金珠手中拿着文大夫遞過來的藥粉,那些藥粉就是他平時配置好的傷藥,灰白色,有一股淡淡的腥味。
“養蟲子?蟲子也能養?”文大夫一愣。
他平時沒事就專門四處尋找布袋中的蟲子,四周能找的地方几乎都找遍了,這種蟲子並不常見,他今天還算運氣好,發現了一些,要不然他要走得更遠,不會正好回來碰見金珠。
“爲什麼不能養,只要你知道這種蟲子怎麼養,不就行了。”金珠道。
“可是,可是從來都沒聽說誰家養蟲子啊?”
文大夫腦子一時沒轉過彎來,他用的所有藥材,一般都是上山採藥自己炮製,偶爾會從一些採藥人那裡買一些,從來沒有想過自己種自己養,包括其他藥鋪醫館,他也沒聽說有人這樣做。
“沒聽說就不能養嗎?”金珠暗暗翻了個白眼,大多數人都是這樣,從衆,別人怎樣自己就怎樣,還理所當然從不想其中的原因。
“不,不是,我只是,只是沒想到還能這樣。”
文大夫心細膽大,要不然也不會從老乞丐那裡偷學醫術,加之對金珠又十分的崇拜,從成樂嘴裡聽了無數的事蹟,日常行事上早就開始無意的模仿金珠,聞言只一愣之後就醒過味來。
是啊,別人不養,一來是不知道這種蟲子的好處,二來是不知道該如何去養,這事對於他來說,只要留意這種蟲子的習性,養起來應該不困難。
“能養嗎?”瞧見文大夫的眼睛越來越亮,金珠笑道。
“能,能養,謝謝二小姐,你真是財神娘娘啊,哈哈。”文大夫哈哈大笑,他的醫館之所以半死不活,一來是太平日子受傷的人不多,二來就是因爲這種蟲子難得,他配製好的傷藥捨不得用在一般的傷勢上。
“別高興得太早,養蟲子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你行嗎?”金珠不是打擊文大夫的積極性,而是提醒他,任何東西從野生變成家養,其中的過程都很艱難,她可不想今天文大夫信心滿滿,過些天就灰心喪氣。
“二小姐,你放心吧,我知道這裡面的事,只要這種蟲子能活在外面,我就能讓它們在我家裡活下去。”
金珠其實小瞧了文大夫,他當年做乞丐的時候,可沒少養過蟲子,只是那個時候養的蟲子多是蟋蟀之類的東西,蹲守在野外幾天幾夜,找到一隻聲音響亮的蟋蟀,放在手裡調養幾天,然後拿去賣了,或者找人賭鬥換點吃喝。
初時沒人教,養死了不少好苗子,後來漸漸摸到了竅門,不但不會養死,還能將要賣的蟋蟀調整到最佳的狀態,以求賣個好價錢,爲這,他可沒少蹲在野外,觀察蟋蟀的習性。
“好,你要有什麼需要,只管去找成樂,這事你要是願意,可以算我們合夥。”
一回春雖然有成樂幫襯,但文大夫是個倔強性子,不肯白白收成樂的銀子,只是在收治人的時候收點錢,讓一回春始終這麼半死不活的撐着。
金珠早從成樂那裡知道一回春的事,她有心想幫忙,只是沒有合適的機會,現在好了,機會來了。
“二小姐,我當然願意,只是,咱們該怎麼個合夥呢?”文大夫可就早盼着這一天,能用他的真本事賺銀子。
“簡單,我出錢,你出力,咱們五五分成,如何?”金珠已經習慣,張口就來。
“五五?不不,五五不行,我看還是四六,我四二小姐六,這樣我才能放心。”文大夫雙手連搖,說出的話讓金珠一愣,還有人嫌錢多?
“爲什麼?”
“我只會幹活不會賺錢,這合夥生意的大頭必須二小姐來,如果是五五的話,這生意肯定會虧本。”文大夫認真道。
“還有這種說法?”金珠吃驚的看着冬梅,冬梅搖搖頭表示不知道,姚媚兒也搖了搖頭。
“二小姐,你就別推辭了,反正只要是跟着你,還怕沒飯吃,多一成少一成真的沒什麼,你就讓我圖個心安好了。”
文大夫生怕金珠會拒絕,忙將話說死,如果金珠不願意,他就不養什麼蟲子了,反正以他倒黴的運氣,養什麼都養不活,還是別費那個勁。
“既然這樣,那就四六吧,你先弄着,錢找成樂拿,過後我們再寫合夥的文書。”
金珠無法,有些事情不是幾句話能說清楚,不過文大夫有句話說的對,只要是四六開,這次合作也就不叫合作,而是蔣家的買賣,有蔣家出面自然不會虧了他,文大夫可不笨。
“行,我這就去忙,二小姐你慢走。”心願得償,文大夫笑成了一朵大菊花,目送金珠離去。
“媚兒,今天什麼日子?”走出一段路,金珠突然想起來,藝術走廊已經快完工了,新宅院也已經佈置得差不多,該是準備找個好日子開展了。
“回二小姐,今天是十月初七。”姚媚兒的眼睛亮晶晶,雖然已經看見過數回金珠想主意談買賣,可如此快又如此怪的事還是第一次,養蟲子啊,真新鮮!
“十月初十,雙十是個好日子,只是有些倉促,不知道來不來得及?”金珠低頭默想着開展的日子,她沒有找什麼人推算的習慣,只按照上輩子的習慣,找幾個熟悉的日子。
“只要三天,太倉促了不是什麼好事,不如再往後推一推,到下個月的十一日,哈哈,光棍節,太好了,就定這一天。”
金珠的眼睛猛然睜亮,十一月十一日對現在的人沒什麼意義,可對於上輩子的金珠來說,那可是一個最好賺錢的日子,她腦子裡一下子就涌現出一堆能大把撈錢的點子。
尤其是錢方街前不時溜達的那些女人,她好像看見一個個揹着錢袋準備散錢的送財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