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我在想,如果我從來就沒有認識過他就好了,如果我從來沒有遇見過他就好了,甚至,如果躺在這裡的人是我,就好了……。”
秦歡慢慢地說着,一字一句,隨風飄散,許久,她才站了起來,目光深深地凝視着墓碑上的照片,輕輕彎了彎脣角,“希望下一次我來見你,我已經是秦歡,而不是言太太。”
照片上的男子,依舊是那副溫暖的笑容,風微微拂過,如果他溫暖的大手,秦歡轉身離去,身後,一個高大頎長的身影,一直駐足,看着她來,聽着她說話,再看着她走……
那身影經過墓碑的時候,目光瞟過上面的照片,笑容黯淡無光,悽楚無聲。
秦歡開車出了郊外,進入市區,此刻正是下班的高峰時期,車子堵得很,她被迫擠在了這滿是車的高速路上,打開車窗,她的目光投向外面的風景。
高速路架上,擺着一個巨大的銀屏,上面播放着廣告,是屬於red。
那個耀眼奪目的男人,俊美的身姿,瀟灑動作,爲跑車打廣告,人俊車靚,絕對的好組合,讓人看了都心馳盪漾。
旁邊的車輛裡坐着兩個女人,一個個花癡一般看向那大屏幕,“red好帥啊!越來越帥了!”
“對啊,他每次壞壞的笑我都忍不住,恨不得把他從屏幕裡拖出來親上一萬遍啊一萬遍!”
“那樣的人那裡是我們能肖想的,你就省省吧你。”
“怎麼不能了?之前不是有傳聞說他結婚了嗎?而且他結婚的對象也是一個名不經傳的女人,沒準就是他的粉絲呢!現在許多天王都被女粉絲給追到手的,我怎麼就不行了!”
“那都是上輩子好事做多的,祖墳上冒青煙的人才能有的好運呢!!”
祖墳上冒青煙嗎?
秦歡聽着,脣角那自嘲的弧度緩緩地揚起。
她覺得,估計是她上輩子挖了red的祖墳,所以纔會和他糾纏在一起的……
他們到底怎麼糾纏在一起的,她似乎都有點忘了……
————
五年前。
秦歡還是個名不經張的網絡作家,在網上上傳着她的作品,也曾出版過一兩本書,銷量也算過得去,但是類似於她這種的網絡作家多了去了,根本就不出彩。
她的男朋友遲恆是模特出身,在那個圈子裡也曾憑着他的臉蛋身材火過一段時間,但終究,模特的青春是有限的,比之演員更加地殘酷,所以他的名氣隨着年紀的增長漸漸消退,他的經紀人建議他,要麼就這樣不溫不火地退下,要麼就轉戰演藝圈。
許多模特都因爲轉演藝圈再次火紅起來,但大多數模特還是半路夭折,這要麼看人脈,要麼看你運氣。
遲恆碰了幾次壁,也很是失落。
秦歡提着親手做好的愛心便當去給遲恆探班的時候,遲恆原本情緒不高,可一看到秦歡,脣角上揚,眉梢間滿滿都是暖意,連忙迎了過去,“歡歡,你怎麼來了?不忙嗎?”
秦歡一手挽上了他的胳膊,柔聲道:“今天正好有空,就來看看你,順便給你放飯吃,免得你老是不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