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孟家的身世 簡介

這是《天翻地覆六十年(孟凡生回憶錄)》中的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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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節 薊縣農村的經濟概況

第十一節 薊縣農村的經濟概況

由於我家和我外祖父家,都是普通的窮人家庭,所以不能代表舊中國薊縣農村人口的全貌,故此,在本章最後再介紹一下薊縣農村各階層的經濟狀況。

中國古代是一個農業國,土地是基本的生產資料。國家的統治階層——官僚貴族佔有大量的土地,形成了城市和田莊的經濟形式(注1),庶民百姓佔有的部分土地,形成了農村的小農經濟形式。

在小農經濟中,農村的一家一戶就是一個生產單位,按照傳統的儒家理念,仁孝爲治家之本,只要有長輩在世,同胞弟兄就不分家,一般情況下,三代人一起生活的很普遍,四代人一起生活的家庭也很多。所以,那年代一般的家庭至少也有五六口人,而且那時沒有計劃生育政策,各家的小孩子比較多,七八口人、十來口人的大家庭也不少。如果同胞兄弟中,有的人攜妻帶子在外地從事其他職業,那必然要另立門戶,不分家也等於分家了。不過許多家庭都是男人們在外地掙錢,老婆孩子在家裡和父母及弟兄們一起過日子。

不論是多子多孫四世同堂的大家庭,還是兩代單傳三世同堂的小家庭,這些人口要維持日常生活,必須具有相當數量的土地,生產的糧食,在正常年景下,扣除向國家繳納捐稅和當年食用的“口糧”之外,還要有些富裕儲備起來,俗稱“餘糧”,以便來年遇到災荒歉收的年景補充“口糧”的缺額,這是對農民擁有土地數量的最低要求,這個數量的土地就是農民種地的基本保障數量。超出基本保障數量的土地越多,家裡的“餘糧”也就越多。而佃農所租種的土地則應該是基本保障數量的二倍以上,因爲一般的佃農要把土地收成的一半繳納給土地的主人,租種土地少了就無法維持基本生活,租種的越多,自家的“餘糧”就越多。由於我國各省的自然地理條件相差很大,各地農村的基本保障土地的數量差別也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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